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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文社会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20 15:08:00

(大民院发〔2007〕65号)

学科是构成高等教育体系的基本要素,是实现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有效载体。几年来,学校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到加强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实施科研牵动战略,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于2002年启动了“重点学科建设工程”,2005年又颁布实施了《中共大连民族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我校部分理工类学科在重点实验室建设、队伍建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以及SCI/EI论文检索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与理工类学科相比较,人文社会学科在项目经费、研究内容方法及学术成果评价鉴定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而人文社会学科门类在我校总体学科布局中占有相当比重,为实现不同学科门类的均衡协调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文社会学科的建设。

一、加强人文社会学科建设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

我校的发展目标是建设高水平的现代化民族大学。大学要有大学精神,她是大学发展中形成的具有独特精神形式的文明成果,其本质特征概括为创造精神和人文社会关怀精神。培育大学精神不仅是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学校加强人文社会学科建设,有利于发挥理工结合、文理渗透的综合优势,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有利于实现现代化民族大学的发展目标。

二、加强人文社会学科建设有利于学校的文化建设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人文社会科学凝聚着一个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文化精华,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和文明程度,同时也是一所综合性大学的文化与人文精神的体现。高素质人才是指既有较高的科学技术知识素养和能力,又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协调发展的人才,是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又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完善自身人格的人才。人文社会科学帮助学生树立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理论认识和科学思维能力,对于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素质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经费支持力度 努力培育特色品牌学科

经费支持是学科建设的重要条件,学校将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部门也要努力广开渠道,积极承担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努力为人文社会学科的教师和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

在人文社会学科建设中既要兼顾一般,注重从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中培植新的学科生长点,处理好各学科之间的协调关系,更要突出重点发展方向,强化特色学科建设,突显我校的特色学科和学科特色,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以特色谋发展,以特色创品牌,以特色立地位。

四、加强人文社会学科的应用性研究 注重解决现实问题

人文社会学科的研究要为落实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把研究内容与国家的大政方针紧密结合起来,把研究成果应用于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中,成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人文社会学科的研究要充分关注民族地区的现实问题,选择以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课题持续地开展研究,力争产生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人文社会学科的研究还要着力地方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实际,自觉地把应用对策研究与服务社会进步和经济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

五、加强我校人文社会学科建设的几项措施

1.对科研项目给予配套资助

对于获批立项的省部(A类)及国家级科研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大连市社科项目每项2000元,辽宁省社科规划项目每项5000元,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每项10000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每项20000元。项目配套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有关的专著出版、论文发表和资料费。

2.继续支持重大课题项目的申报

学校将继续支持省部级(A类)、国家级课题项目的申报,此类纵向课题的项目评审费全部由学校承担;对申报国家基金等重大项目,申报人如无学校在研课题(人才引进启动金、青年基金等),学校将选择有一定水平和研究潜力的项目给予预研经费资助。

3.支持高水平学术专著出版

学校将加大对获得“大连市政府资助”专著出版的支持力度,使政府资助经费与学校配套经费达到20000元,确保学术专著的出版。同时从申报但未获得大连市政府资助的著作中选取部分优秀著作给予每部10000元的出版资助。

4.提高收录论文的奖励标准

由于人文社会学科与理工类学科在成果评价与引用上存在较大差异,学校决定提高人文社会学科的论文收录科研积分奖励标准,使之与理工学科的论文检索等同(如下表)。

5.加大人文社科成果奖的奖励力度

加大人文社科成果奖(政府奖)的奖励力度。对获得大连市社会科学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获奖成果,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和2000元的奖励并核算成相应的科研积分;对获得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获奖成果,分别给予20000元、10000元和6000元的奖励并核算成相应的科研积分。如果省市政府的实际奖励额度高于上述标准,则按政府的实际奖励额度和学校相关办法实施。

6.加强人文社科基地建设

整合人文社科研究力量,努力打造省部级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对获批为人文社科基地的学科,学校将从政策和制度上对基地的管理体制、运行模式、建设经费、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保障,改善基地科研条件。

以上措施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由科技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