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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硕士学位论文关键环节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03 17:09:00


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大连民族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大民党发〔2021〕2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学校出台了《大连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试行)》《大连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和《大连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开题办法》《中期检查办法》《答辩办法》)。

 

《开题办法》强调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工作要坚持“四个面向”;学术学位论文选题应侧重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实证研究、应用研究等,强化对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突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强调学位论文类型的多样化,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学位论文形式呈现,避免专业学位论文“学术化”“同质化”。《中期检查办法》规定中期检查以报告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内容简介,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研究生按要求撰写中期检查报告,经导师组审核同意,方可参加中期检查。

 

《答辩办法》中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包括学位论文预答辩、查重、双盲评审与修改、答辩与答辩后修改等环节。学位论文预答辩实行导师组负责制;学位论文评审实行“双盲”评审方式,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论文后答辩、修改论文后再送审、不同意答辩四个等级;根据学位论文类型成立答辩委员会,实行分类答辩和分类评优,答辩成绩采取定性与量化相结合,答辩通过成绩为70分及以上,答辩成绩在60-69分者需进行二次答辩,不通过者延期毕业。《答辩办法》强化学位论文在双盲评审后修改、答辩后修改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与监督;明确了学位申请人、导师(组)、培养单位、学位授权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以上办法的出台切实发挥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送审评阅、答辩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完善考核组织流程,丰富考核方式,落实监督责任,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研究生培养情况实施分流退出机制;推动专业学位论文与学术学位论文分类评价。学校将不断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