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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12 16:23:00


日前,为适应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落实《中共大连民族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大民党发〔2021〕2号)精神,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学校出台了《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将通过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控,建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考虑各学科(类别)的发展需要与生源状况,保证各学科(类别)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模;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反馈机制;优化配置招生计划,促进高效、高质量完成招生计划。

 

《办法》内容包括总则、组织管理、招生计划类型、招生计划分配、附则等5章共15条,明确了招生计划分配的基本原则、工作职责与分工、招生计划动态调控办法等。生计划分配与动态管理将统筹兼顾学科或学位授权点评估、培养质量(学位论文抽检等)、毕业生就业、合格生源状况等情况,实行每招生年度三次分配,即招生章程中的“拟招生计划”、国家计划下达后的“实际招生计划”及复试过程中的“调剂计划”。

 

研究生处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是学校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充分发挥招生计划分配的调节与引导作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