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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总结“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服务特需”)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经验与成效,凝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课程教学、实践环节、科学研究和就业去向等方面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特色,经研究决定,学校组织开展“服务特需”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服务特需”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我校教师近年来取得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申报成果须符合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直接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成果须经过至少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好。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本次申报推荐的时间。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3.每位教师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对申报成果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推荐书中填表说明签署明确推荐意见,于2017年7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开发区校区综A409室。
1.《“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纸质一式10份;
2.《“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总结报告》(10000字左右),纸质一式10份;
3.《推荐书》和《成果报告》需装订在一起;
4.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
四、工作要求
开展学校“服务特需”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是做好迎接“服务特需”验收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提高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军君 丛树强
联系电话:88706492 87630449
附:1.“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总结报告
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