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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授权点、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4〕12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与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立项工作安排
按照《通知》及其附件《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要求组织开展。
辽宁省下达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8项,经各学位授权点择优推荐,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上报。
二、校级立项工作安排
1.校级立项工作以学位授权点为单位组织,参照《2024年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申报(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汇总表见附件3),按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组织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参照立项指南“七、研究生思政教育与管理服务研究”组织申报。
2.校级重点项目拟立项24项(其中思政专项不超过8项),经所在学位授权点审核推荐,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立项(评审未通过的可参加一般项目评审),结项最低要求为:须完成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或推广与应用价值展示,且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生教改论文。
3.校级一般项目由各学位授权点自行组织评审(立项名额见下表),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结项最低要求为:研究报告1篇及以上或实践应用材料2项及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生教改论文。
表1 校级一般项目名额分配表
学位授权点名称 |
立项名额 |
其中思政专项上限 |
民族学 |
6 |
2 |
生物工程 |
7 |
3 |
电子信息 |
12 |
4 |
国际商务 |
3 |
1 |
材料与化工 |
3 |
1 |
生物与医药 |
3 |
1 |
林业 |
3 |
1 |
设计 |
3 |
1 |
三、有关要求
1.各学位授权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立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参与人员应为从事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学一线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要按照限额组织好评审推荐工作,对项目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操作性进行严格审核,杜绝经费预算的盲目性,应严明评审程序,严把质量关和意识形态观,宁缺毋滥。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相关申报立项材料委托民族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组织开展。
2.时间要求:6月5日前提交辽宁省推荐立项与校级重点项目立项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6月12日前报送校级一般项目立项申请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
3.在所主持的各级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不得申报新项目;逾期未报材料或报送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选资格。
4.联系人:王蕾,联系电话:87509522(5522),邮箱:jdwanglei@dlnu.edu.cn
附件:
1.《关于做好2024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3.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