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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16〕3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学校根据相近专业、相近科目优先的原则进行遴选。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我校拟接收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须满足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7〕5号)文件规定。
二、调剂程序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通后,即可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查询接受调剂的专业,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学校各招生专业(领域)根据专业需求和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考生接收到复试通知后,须于限定时间内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回复。
考生按照招生领域安排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复试考试科目参见《大连民族大学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我校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设置“待录取”,考生应在24小时内登录系统做出明确回复,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即视为被我校录取。
三、调剂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调剂志愿录取生均奖励标准为8000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等奖助学金标准和评选发放办法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岗位。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联系电话:0411-87630448
电子信箱:yzb@dlnu.edu.cn
微信服务号:大连民族大学研招办(微信号:dlnu_yzb)
申诉渠道: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电话:0411-87656040
电子信箱:jiwei@dlnu.edu.cn
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