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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是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的职能部门。2011年7月,学科建设办公室从科技处分离,独立办公;同年10月,我校正式获批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和实际工作需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研究生处,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2015年4月,学校成立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与研究生处合署办公。2018年5月,学校党委成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与研究生处合署办公。

本部门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部(处)长1人,副部(处)长1人,下设招生科、培养科、研究生团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质量科等4个科室。

本部门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教学管理,组织制定、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规章制度,研究生教学运行管理和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实践基地建设及教学事故的调查与认定工作;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就业、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奖、贷、勤、助、补,“三助一辅”和评优表彰等工作;指导研究生党、团建设工作;研究生导师遴选、管理与队伍建设工作;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风、学风建设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学校党委提出的“三个突出”战略,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坚持质量与创新两大主题,遵循创新人才成长规律,注重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构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为国家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思维、前瞻视野、精深知识、健全人格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